森远股份
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2015年7月8日,我会发布证监会公告〔2015〕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目前,《18号文》已近到期。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自2016年1月9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新规,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今晚的公告意思是,这俩大股东在二级市场已完成1%的减持,他俩明天开始近期不能在二级市场核了,明天大家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