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JN12数据中心项目

(2)公司于2018年8月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发出的《JN12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及JN12《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意向函》(以下统称“意向函”),并于2018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阿里巴巴需求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64),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3)项目投资金额:该次合作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4)公司已于2018年8月收到阿里巴巴的需求意向函,目前尚未与阿里巴巴签订进一步合作协议。

(5)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规模,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阿里巴巴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后续深化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