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上交所将实施新的收盘交易机制。

1关于收盘交易机制的调整

一是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

之前:上交所股票的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加权平均价。20日起:调整为收盘价由14:57至15:00集合竞价产生。

对于股民来说,需要记住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原来:14:57--15:00可以挂单,可以撤单

调整后:14:57--15:00只可挂单,不可撤单

切记,14:57--15:00不能撤单了,一定要想好再下手!

二是调整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

如证券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分,则于当日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对于原先“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的规定,调整证券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总结起来就是说,不管是正常交易的,还是临时停牌的,想撤单,一定要在14:57之前完成。

2关于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调整

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1、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2、连续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对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即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3关于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接受申报事项的调整

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可挂单,也可撤单,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方式一次撮合成交。

对于股票交易而言,调整后,每个交易日的交易阶段将包括: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9:15~9:25)

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15:00)

到此,沪深两市交易阶段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