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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牛
淘股吧原创
2019-04-16 15:00
关于京威,我查到了下面这条消息。后来打电话给公司,董秘小姐姐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反正最后的意思就是现在五洲龙和卡威他们不卖了。这个事情Leo兄清楚来龙去脉么?
另外我也找到一个氢能潜在标的0875,作为国家电投唯一的新能源运作平台。会不会注入氢能资产?
请注意看公司去年5月30日的公告。
董事长带头否决的。
董事长头脑很清醒,他一贯的态度就是:
九州龙和江苏卡威,都是很有潜力的公司,目前还在重组过程中,强烈反对该提案。
未防止断章取义,重要的话说三遍:
九州龙和江苏卡威的股份,目前都在京威股份的体系内,是非卖品!!!
九州龙和江苏卡威的股份,目前都在京威股份的体系内,是非卖品!!!
九州龙和江苏卡威的股份,目前都在京威股份的体系内,是非卖品!!!
所以,看好京威股份的逻辑没有改变。
京威股份手里仍旧紧握着两张氢动力电池产业的王牌。
它的氢动力电池概念是实锤。
不要被断章取义的谣言蒙蔽双眼。
附录,公告原文:
3、《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五洲龙、江苏卡威、长春新能源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791,0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6528%; 反对457,030,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3.7938%;弃权5,775,6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5,331,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66.4204%;反对7,030,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352%;弃权5,775,6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444%。 该议案未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该议案未通过审议。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经办律师:黄国宝、吴俊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规 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