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时间:2023-02-01[淘股吧]
深证上〔2023〕51号
各市场参与人:为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顺利实施,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持续监管及交易等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3年2月8日前反馈,电子邮箱:zqyjzy@szse.cn。

简单来说:
1.主板新股前5天无涨跌幅限制,之后保持10cm涨停
2.下单全部实行2%价格笼子
3.主板新增严重异常波动指标:10交易日涨幅100%或者30交易日涨幅200%(原来创业板才有),加上原来有的主板10交易日4次同向异常和创业板3次同向异常波动。基本就是8板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