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22年伊始,内蒙古、浙江等地相继发布指导意见,提出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研究建立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的成本疏导机制,激励新能源发电侧储能项目落地。自2021年来,已有河南、山东、青海、内蒙古、河北等九省区陆续出台了鼓励共享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政策扶持及市场需求下,共享储能备受各方关注。截至目前,国内共有84个共享储能项目已经通过备案或公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湖北等9个省区,项目总规模超1200千瓦/2400千瓦时。同时,共享储能单个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功率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已有7个项目规模达到100万千瓦时。
共享储能是以电网为纽带,为多个新能源电
站提供共享储能服务,为新能源电站增发电
量、促进新能源消纳,即1对 N 的服务。共享
储能能够缩短投资回收周期,提高项目收益
率,降低了新能源配套储能的建设成本,节
省了日常运维成本,有利于电网对新能源的
科学消纳。2021年四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
布的《关干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