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行情又不咋地,目测除了妖股其余全歇菜,但是妖股你也不敢买呀,买完晚上来个特停关门打狗,去哪儿说理去。想来想去,决定今晚写点我擅长的,比如这么多年来总结出的学英语心得啥的。[淘股吧]

不知道有多少人觉得自己英语学不好是因为没那个语言环境,到国外住个三年五载就啥啥都会了。

错错错,以前我也这么认为,觉得我出来之后会交很多外国朋友,会特别融入到当地的文化,会变成一个从思想到做派都非常西化的人,就跟小说《围城》里描述的一样。

结果现实绝不是这样的,就我的观察,大多数华人在出来之前,国内几十年的生活惯已经把一个人基本的三观和审美盘的差不多了。

再往后遇到的所有文化碰撞,就好比在白瓷盘子上添彩绘花似的,都是点缀,最多属于熏陶和感染范畴,想完全洗脑基本不可能。


前阵子找论文资料,看到一个调查报告说在美国生活的中国人和韩国人英语水平是最低的,要远远落后于其他族裔。

我看到这个结果都惊呆了,地球人都知道我们和棒子国有多重视教育,高考有多凶残,学历有多内卷,咋还倒数了呢?再往下看原因以及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发现,你别说还真有这种可能。

以美国为例,纽约光唐人街就有3个,法拉盛的商场和街道,随便一家店走进去几乎都是中国人(华裔)在经营经营,普通话、广东方言是比英语更通用的语言,有些人一辈子不懂英语,生活在那里也OK。

如果说那些是没啥文化的老移民,那以新移民为例,人是出来了,但心还在故土,就说我吧,关注的是中文公主号,逛的是华语论坛,连新加的好友也几乎都是有华裔背景的房产中介、律师、师生啥的。

可以说,哪怕真不懂英文,只要不出华人圈子,一日三餐,看病购物买房,完全没问题。


反过来讲,假如我不是中国人,我是从乌干达、肯尼亚那嘎达来的,说的是斯瓦西里语,到了国外能找到会土著语言的中介租房子吗?

平时能看到斯瓦西里语版的小黑书和逼乎吗?不能。互联网时代我能自由的用非洲家乡版的度娘、豆瓣酱网站吗?都不能,根本没法生存,只能苦学英语,否则寸步难行。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中文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丰富和强大程度完全不输英文,而且我们族群人口众多,遍布全球,待哪儿都能找到老乡,都能说上话,都能吃上饭,那还学个啥啊,蜷缩在母语的小小舒适区就好了嘛。

韩国人也是一样的,早年他们搞了个文化输出战略,向东南亚和欧州疯狂输出泡菜电视剧,搞得大家晚上回家都忙着抱着电脑看韩剧,沉浸在长腿欧巴的温柔乡中。那种情况下,恨不得自己去学韩语好去撩人,还学个毛线英文。

所以啊,学不好英文真不怪你,这锅归我们老祖宗,谁让我们自身的文化太过强大了呢?由此可见,母语太牛叉也有烦恼呐,都木有动力“师夷长技”了。



但能不能因为这个,就原地踏步不学了呢?不能,因为我们想生活的更好,想比别人多一项技能。

但我不赞成漫无目的的学英文,而是一定要有目的性,哪怕你是为了看美剧。

像我学英文就完全不是出于爱好,我觉得中文就挺好,德云社的相声比好莱鸟的大片好看多了。但没办法,咱不是得听课得考试得在外头生活么,所以还得硬着头皮学。

结果我就发现,学英文最好的地方,不是去请外教,也不是看电视听广播,而是逛街。


就拿逛超市来说吧,超市英语真的是……帮我打开新世界的大门,我喜欢吃面包,以前只知道它叫是Bread,白面包是White bread,黑面包是Brown bread,最多再知道个羊角面包叫Croissant(可颂)。

但是去了超市和商店,我滴个乖乖,面包在没切之前叫Loaf(长条面包),切完叫 Toast (吐司),夹汉堡的那种叫Bun,飞机上发的小圆包也叫Bun。

中间有个洞洞的面包圈,硬的叫Bagel(贝果),软的叫Doughnut(甜甜圈),扛出来能打人的法棍叫 baguettes,平底锅煎出来的叫Pancake,煎出来压出纹身的叫华夫Waffle。

表皮有裂纹的酵母包叫Tiger roll,也叫 Dutch crunch,因为产自荷兰,但流行于英格兰和美国旧金山,而它长得又特别像香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Pineapple Bun(菠萝包)。


面包吃得多了,文化程度就上来了,很多衍生词也就来了,比如Breadwinner 是指养家糊口的人,Bread and water(面包和水)指的是粗茶淡饭,Bread and butter(面包和黄油)是说生计和饭碗。

造个句子Writing is my bread and butter,翻译过来就是“码字是我的饭碗”;那面包抹黄油一面掉地上了呢,叫祸不单行:The bread always falls on the buttered side.

内什么,是不是发现超市英语比BBC新闻之类的牛比多了,有木有种逛个超市货架约等于读了个本科回来的赶脚?



我刚到英国时有次出门买日用品,一抬头发现好多高楼上面贴着“TOLET”,偏偏那天太阳又大我眼神不好,心想这英国佬是不是膀胱不好,怎么满大家都是厕所“TOILET”。

一直走到跟前才发现不是,人家是TO LET(招租),不是英国人膀胱不好,是经济不好,而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招租应该叫For Rent。街头英语老厉害了吧,比超市本科英语的逼格又上去了那么一截。



超市也好,街头也好,学到的英文都是生活所见,但如果是本着学的学生咋办?

我在国外第一次上课真的是百脸懵逼,完全不知道鬼佬教授在讲啥,你想我们在国内学英文那都是跟着老师学的播音腔,出国考试么也都是通用词汇。

结果上来一个不知是苏格兰还是爱尔兰的老头,叽里呱啦跟你讲量化交易、回购协议、流动性指标……你崩溃不崩溃?

实不相瞒,我下课时跳窗户的心都有了,一交流发现其他人也都一头雾水,还有个沙东大兄弟问我:“这白胡子老头儿讲的是英文么?”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看别人还不如我,心情顿时好多了。


下节课一来我就学乖了,坐第一排离老师最近的那个座,然后手机悄悄按了录音键,那真是难忘的一天,教授离我也就几毫米距离吧,我就记得声音在我的头顶回想,唾沫星子也在发梢荡漾。

录完回去,头都顾不上洗就开始反复听,走路听,睡觉时还听,听他在讲什么,不懂的赶紧查字典。

录了3节课,又把所有的关于金融和数学的专业词语全打印出来天天瞄几眼,就这样别人三个月才能适应的学环境,我10天不到就解锁了。


因为听多了,你就会发现一个人的词汇量是有限的,来回的句式就那么几个,发音也是有规律的,什么词他会发什么音,听几遍就熟了,而一个教授攻破了,后面几个洒洒水啦。

光听课还不够,英联邦教育体制下学生的重头戏是学术论文,于是新问题又来了,我悲催的发现自己静不下来心看论文,是啊,渣浪V信桃宝随便哪个都比枯燥的论文好看,我怎么能沉下心来做苦行僧呢!

办法总比困难多,很快的我又发现了一个学英文的好方法——读小说,从很粗浅的幼儿绘本读起,我在书店几分钟翻完一本。

然后开始升级,看低龄读物,不要小看这个,英国小学生词汇量也有1万的。


#当初打折店买来的低龄读物#

我发现里面有很多词汇和描述事物的句子非常好,就抄下来没事背背,再之后就是读中高阶的小说了,主要看同一作者或者编辑的,不要查字典就是硬读,不认识的就结合上下文猜。

原理跟上课的一样,一个人的词汇量是有限的,哪怕她是作家,同一个情节用词大多会有雷同,而作者引以为傲的词一定会反复用,你结合小说的语境去猜,会学的很快,还可以模仿着自用。

记得我啃第五本的时候,突然就有种开窍的感觉,有些句子甚至能在脑海里放电影,39本翻完读写无障碍。

别人写500字就发朋友圈喊累,我5000字一气呵成都不用服钙中钙,图片上的这些都是我闲杂时间读过的书。

#那些年大富读过的小说#

如果不希望学过的单词忘掉,或者一说英文就卡壳,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阅读小说改成高声朗读小说,也不需要读很多,一本反复读完了就差不多了。

我最喜欢的是《Charlotte‘s Web》(夏洛特的网),讲蜘蛛和小猪的友情的,我都人到中年了,拿起来读还会感动到哭。

配图是我们家的书架,上面的小说2/3都被我用等车的时间、睡觉前的时间眼睛扫荡完了。



选小说也是有门道的,一定要找有趣的、自己喜欢的书来读,学过英文的都知道,你面对的最大障碍不是说它有多难,而是你能不能坚持下去。

反正我个人很喜欢封面是卡通的,内页还带插图的,然后字体比较大的,如果是上来就是《经济学人》或者莎士比亚啥的,早完犊子了。

最后再讲个关于英文口音的问题,相信我:口音真的不重要,至少没有你想的那么重要,你讲的内容远比形式要重要的多。

我在国外的课堂经常会见到有些国内来的留学生,矫情的拗着所谓的美式口音,但往往讲不过三句,就接不上了。

再看其他国的,比如阿三他们,好家伙,不知道是哪个山沟沟腔调,但就是能和老师对答如流。

在我看来学英文刻意模仿口音,就是肤浅和自卑的代名词,因为你不自信所以才要学英美的口音,阿三和菲妹的母语也英文,你咋不模仿呢?



而动辄以口音来评价英文好坏,更是外行中的外行,前两天两国谈判,翻译小姐姐那么出色,还有网友挑刺说她是Chinglish口音。

大哥您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啊,我们的W交部挑选是要求特有的中式发音的,因为作为代表官方立场的外交官,美式发音或英式发音等各种地区音都不合适。

而带有中国口音的英文,以及带有中国用语惯的句式,也是国家特色之一。

其实这也是一种礼仪,试想一下,哪天和比如印度对话,我方翻译人员模仿对方也来一口咖喱英文,对方还以为你在嘲笑他呢。


那么问题来了,你觉得作为层层选拔出来的同声传译人员,模仿不来发达国家的英文口音?

我这辈子都记得在英国时的某个午后,某一巴基斯坦出生,成长在印度的卷毛小哥哼唧哼唧的跟教授交流关于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他那个英文,听得我都瑟瑟发抖,比温州话还难理解。

好不容易忍到下课,我硬着头皮问他:“您刚才是讲的英文么?”

“当然,英文是我的母语。”卷毛小黑哥耸耸肩膀,自信的说。

从那以后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你不尴尬,那尴尬的就是别人,你觉得你英文最地道最标准,那不标准的就是别人。

——这话有毛病么?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