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伟大的招商公路发布公告,拟整体上市。为“安抚”异议股东,招商公路提供现金选择权,方案如下:[淘股吧]

“招商局集团为异议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做相应除息调整后,现金选择权价格为4.49元/股。而招商公路的发行价格为8.18元/股(除息后).”

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条件之一为“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股东大会上就关于本次合并方案的议案和就关于本次合并双方签订合并协议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

散户的问题是:是否在6月30号股东大会上就重组对价方案投反对票后,就“自动”申报了现金选择权,而不得不以每股4.49的价格把手中的华北高速股票卖给大股东招商公路?

如果现金选择权与投票结果捆绑,我们的股市还有存在的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