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证监会领导:[淘股吧]
非常高兴证监会领导在听到群众呼声后重视高频量化交易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破坏,对公平公正原则的践踏,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侵害。但千万投资者依然认为昨天出台的加强监管量化高频交易的管理措施隔靴搔痒,不能触及实质,依然毫无公平可言;1、每秒300笔交易,试问那个个人投资者能做到?每天20000笔交易,无非就是加大每笔交易量。2、量化可以不受2%价格笼子限制,普通投资者可以吗?量化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卡单永远比散户多个价位买入或卖出;3、量化低位布局底仓,点火拉升股价引诱普通投资者跟风,高位融券砸盘,不断排单撤单,通过程序拆单,这些已经触犯了《证券法》非法操纵证券买卖,是可以入刑的,为什么不查处?4、量化轻松融券砸盘,散户却融不到,何谈公平?4、我们什么都学美国,但是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架构天然为资本家服务,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才是根本,美国资本家为了搜刮财富可以毒品合法,可以枪支合法,我们可以吗?我们为什么什么都要学美国?走有特色的社会主义路线不好吗?全世界都在盼望我们的特色路线能够走成功,以便效仿,我们何必学别人的糟粕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不就是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证券投资市场吗?那么现在人和机器程序竞争公平吗?操纵证券市场不处罚公平吗?因此代表万千普通投资者强烈呼吁取缔量化交易!
附上:证券法操纵股价细则,以及老百姓的打油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