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神掌控66个账户,操纵11只股票10只赚钱,被罚没超8000万元![淘股吧]
个人投资者张某,在累计不到5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先后累计控制66个股票账户,通过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了“维格娜丝”等11只股票。
张某操纵的11只股票,竟然有10只是盈利的,只有1只亏损,堪称“股神”。通过操纵11只股票,张某实现盈利2085万元。证监会认定其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张某被没收违法所得2085万元,并被处以6255万元罚款。
根据账户名义持有人指认、其他涉案人员陈述、账户开户资料及情况说明、借款协议、账户资金往来记录、账户交易流水、手机取证信息、账户交易终端信息(IP、MAC、硬盘序列号、下单手机号)等证据,2017年6月26日至9月29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韩某萍”证券账户等27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1”),交易“维格娜丝”等7只股票。
2018年3月6日至4月27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庞某”证券账户等39个证券账户(下称“账户组2”),交易“秦安股份”等4只股票。
张某实际控制使用账户组所从事的涉案交易,由张某决策,由其实际操作下单或指派他人下单。
2017年6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和“账户组2”操纵“维格娜丝”等11只股票,合计盈利2085万元。
2017年7月25日至8月14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维格娜丝”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336.61万股,累计买入金额8114.82万元;累计卖出336.61万股,累计卖出金额8125.48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维格娜丝”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2017年8月23日至9月14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的手段,影响“维格娜丝”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1479.75万股,累计买入金额3.87亿元;累计卖出1479.75万股,累计卖出金额3.88亿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维格娜丝”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维格娜丝”盈利90万元。
2017年9月20日至9月29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的手段,影响“康隆达”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235.72万股,买入金额9208.94万元;累计卖出235.72万股,卖出金额9275.22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康隆达”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康隆达”盈利51.26万元。
2017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金麒麟”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259.45万股,累计买入金额7980.89万元;累计卖出259.45万股,累计卖出金额8108.18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金麒麟”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2017年9月4日至9月22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的手段,影响“金麒麟”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676.07万股,累计买入金额2.21亿元;累计卖出676.07万股,累计卖出金额2.24亿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金麒麟”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金麒麟”盈利353.84万元。
2017年8月15日至8月25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铁流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681.93万股,买入金额2.11亿元;累计卖出681.93万股,卖出金额2.14亿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铁流股份”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铁流股份”盈利212.87万元。
2017年7月24日至8月2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红蜻蜓”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789.16万股,累计买入金额1.41亿元;累计卖出789.16万股,累计卖出金额1.41亿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红蜻蜓”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2017年8月31日至9月8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的手段,影响“红蜻蜓”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292.56万股,累计买入金额5256.39万元;累计卖出292.56万股,累计卖出金额5249.3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红蜻蜓”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红蜻蜓”盈利12.77万元。
2017年7月20日至7月26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虚假申报的手段,影响“日月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268.6万股,累计买入金额8637.8万元;累计卖出268.6万股,累计卖出金额8868.28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日月股份”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日月股份”盈利216.01万元。
2017年6月26日至7月7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的手段,影响“太平鸟”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134.11万股,累计买入金额3665.24万元;累计卖出134.11万股,累计卖出金额3826.98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太平鸟”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2017年7月20日至7月28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1”,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的手段,影响“太平鸟”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账户组1”累计买入151.1万股,累计买入金额3838.77万元;累计卖出151.1万股,累计卖出金额3909万元。“账户组1”期初持有“太平鸟”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1”交易“太平鸟”盈利219.29万元。
2018年3月13日至4月3日,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2”,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秦安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1822.82万股,累计买入金额2.48亿元;累计卖出1822.82万股,累计卖出金额2.5亿元。“账户组2”期初持有“秦安股份”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2”交易“秦安股份”盈利174.14万元。
2018年3月9日至3月16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2”,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手段,影响“上海亚虹”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198.08万股,累计买入金额4712.25万元;累计卖出198.08万股,累计卖出金额4917.44万元。“账户组2”期初持有“上海亚虹”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2”交易“上海亚虹”盈利197.75万元。
2018年4月2日至4月25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2”,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恒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1252.32万股,累计买入金额4.8亿元;累计卖出1231.22万股,累计卖出金额4.67亿元。账户组期初持有“恒润股份”0股,期末持有211,00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2”交易“恒润股份”亏损630.21万元。
2018年3月6日至4月11日期间,张某控制使用“账户组2”,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对倒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影响“中马传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操纵市场。期间累计买入1760.52万股,累计买入金额2.54亿元;累计卖出1760.52万股,累计卖出金额2.6亿元。“账户组2”期初持有“中马传动”0股,期间期末持有0股。
经统计,张某通过“账户组2”交易“中马传动”盈利557.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