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财联社1月22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到“十四五”期末,制度创新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取得突破,科技创新体系竞争力明显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城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在面上推广。到2027年,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重要示范引领。

中办、国办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 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财联社1月22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提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推进金融双向开放,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施路径。做好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相关工作,提高跨国企业集团跨境收付便利度。稳妥有序发展期货市场,适时推出航运指数等期货品种。支持资产管理行业依法合规畅通境内外资金投资渠道,在资金来源、投资方式、资金运营等方面优化业务模式。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在贸易结算、电商支付、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等领域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规范拓展数字人民币在财政资金使用中的应用场景。支持总部机构发展离岸经贸业务。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提升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国际金融业务监管能力。创新国际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浦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