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淘股吧]

12月4日盘后,南极光(300940.SZ)公告深交所对公司出具的监管函。资料显示,南极光存在多项违规:2021年至2022年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在计提2022年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未考虑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准确……。

海通证券作为南极光的保荐机构,在2023年4月披露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中,并未发现南极光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南极光违规被出具监管函,海通证券在督导期是否尽责履行其督导义务?

面包财经研究发现,2023年11月,海通证券作为超卓航科的持续督导机构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作为公司时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中航证券在持续督导期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南极光:因违规被出具监管函

11月27日,南极光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公司2021年至2022年部分收入、成本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在计提2022年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盈利预测不审慎,未考虑公司2023年一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准确;在计提2022年部分原材料、半成品存货跌价准备时,未考虑进一步的生产投入及销售税费等因素,计提程序不规范;在2021年确认相关预计负债时,未合理估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能产生的赔偿费用,以及可能从供应商获取赔偿的情况,计提金额不充分。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2月4日盘后,南极光公告了深交所对公司出具的监管函。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督导是否尽职尽责?


南极光主营业务是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2021年登陆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海通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市以来,南极光业绩变脸,2021年、2022年、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均同比下滑。公司2022年归母净利润亏损约0.4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亏损1.01亿元,同比下降466.09%。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显示,海通证券关于南极光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并无发现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二十一条,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主动、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该指引的第二十二条显示,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主动、持续关注并了解上市公司的采购和销售变化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上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南极光上市后业绩变脸、违规被出具监管函,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是否尽职履行督导义务?


海通证券:超卓航科项目被监管警示

公开信息显示,海通证券11月就曾作为持续督导机构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超卓航科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海通证券、中航证券为保荐机构,由海通证券、中航证券负责公司首发上市的保荐工作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济赛、陈邦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郭卫明、孙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23年8月,海通证券、中航证券作为超卓航科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开展募集资金核查时,发现超卓航科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账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披露不真实、银行存款处于冻结状态,未及时开展有效的调查和监督。2023年8月31日,海通证券、中航证券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称超卓航科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均不存在违规事项,未能真实、准确反映超卓航科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作为公司时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中航证券在持续督导期内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公开资料显示,海通证券董事长为周杰、总经理为李军、合规总监为赵慧文。

多个督导阶段项目出现问题,海通证券风控合规团队是否做到了勤勉尽责,公司内控是否合规?董事长、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等高管该如何堵住风控漏洞?

(文章序列号:1732278220801314816)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
知识产权声明:面包财经作品知识产权为上海妙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