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参加户外活动,除了早起,如果能再带上合适的便携储能产品,中途就能随时用电炊具加热饭菜,也许能让美好的旅途更锦上添花。[淘股吧]
明天即将在深交所创业板IPO上会审核的华宝新能源,其主打产品正是便携储能产品,招股书渲染其产品附带了高能、安全等一系列高科技光环。
乱花渐欲迷人眼,通过深度研究,估值之家发现了华宝新能源所存在的诸多核心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将是发审部门关注的焦点。
其中,最大的核心问题当属持续盈利能力不足,次核心问题是财报中等多项数据存在不匹配或不合理的情况、导致财报可靠性存疑。
此外,华宝新能源还存在募投项目缺乏合理性及必要性等诸多“硬伤”,均可能构成其在深交所创业板IPO的实质性障碍。
一、多项关键经营指标变差或异常,指向持续盈利能力不足
根据招股书等公开资料,估值之家发现华宝新能源存在多项关键经营指标变差 或异常,比如前五大客户销售不稳定,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深陷诉讼可能影响供货,收现比和净现比持续过低,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研发费用率始终行业中垫底,产品结构单一,销售渠道单一,过于依赖单一市场,贸易摩擦严重影响利润和产品安全性受投诉等。
而这些经营指标的叠加或共振,极有可能导致其持续盈利能力面临重大的不确定性。
1、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不稳定
招股书显示,华宝新能源在2019-2021年的前五大销售客户,只有客户JVC每年的销售额还能保持增长,其余的曾在榜客户,要么虽然还在榜但销售额逐年下降,要么销售额干脆下降并跌落榜外。
比如日本市场的客户Kashima Trading Company,2019年销售额还有4618万,但2020年就下降到只有3075万,降幅达33%;2021年该客户虽然还在榜二,但销售额已经只有2125万了,比起2019年缩水达54%。
美国市场的客户Klein Tools Inc也存在类似情况。2019年其以354万销售额排在榜四,2020年虽然上升到榜三,但销售额反而下降到只有257万,到了2021年干脆已经不在前五了。
其余曾经前五的客户,更是昙花一现后,再也不见了。
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估值之家的注意。因为便携储能产品的质保期通常为2年,消费者存在大致按这一频率重复购买的可能。而经销商需要满足不同客户不同时段的需求,会加速产生重复购买行为,如果合作稳定的话。现在华宝新能源的经销商老客户大量频繁流失,反映出华宝新能源和多数经销商的合作并不稳定,存在客户流失风险。
而且华宝新能源的便携储能产品产品,90%以上销往海外,海外最重要的销售市场,就依次是美国和日本,2021年的销售占比分别达到48%和35%。按常理,开发新客户的成本往往几倍于维护老客户,而带来的收益却恰恰相反。华宝新能源在这两个主要市场的一些大经销商客户的流失或者销售额下降,如果后期得不到扭转,将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至于招股书上显示的,华宝新能源的M2C模式,以及线上个人客户销售额的占比多数并保持增长,与上述结论并不矛盾。因为开发更多个人客户,并不需要以放弃维护老客户为代价,两者既无矛盾,更不冲突。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深陷诉讼,未来可能无法正常供货,严重影响生产
招股书显示:华宝新能源在2019-2021年期间的前五大采购供应商中,比克电池每年都榜上有名。比克电池供应电芯,这是生产便携储能产品最重要的原材料,对华宝新能源的生产极为重要。比如,华宝新能源在2021年就向比克电池采购了1.84亿电芯,占到总采购成本的13.21%。
比克电池包括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但是,估值之家通过天眼查得知,无论郑州比克还是深圳市比克,两者都深陷诉讼且被最高法院列为失信人,具体如下:
深圳市比克,有11条被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信息,另有24条被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的信息,还有8条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信息。
郑州比克,有13条被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信息,另有21条被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的信息,还有8条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信息。
按照通常的理解,和这样失信的供应商合作,可以说是已经坐在火山口上,等待着火山的随时爆发。因为这样的供应商一旦因为没有资产可供强制执行而被申请破产,无论交货还是还款,都将被暂停履行,采购商华宝新能源将面临钱货两空。这样,可能严重影响华宝新能源的生产,并对后者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 收现比持续小于0.8,净现比都持续小于0.75,收入、利润现金含量较低
根据招股书,2019-2021年,华宝新能源的收现比持续小于0.8,净现比都持续小于0.75,其中2021年的净现比居然只有0.46,详见下表:

持续过低的收现比和净现比,反映出华宝新能源收入、利润的真实含金量不足,也显示出华宝新能源在持续盈利能力上可能存在缺陷。
4、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研发费用率始终大幅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和行业平均水平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宝新能源的研发费率,与主要可比公司相比明显偏低,在行业内连续保持垫底。
至于研发费用的绝对金额,相差更远,比如华宝新能源在2021年的研发费用是6451万元,而可比公司最多的安克创新达到5.54亿元,相差4.9亿。因此,华宝新能源的研发投入严重不足。

在便携储能产品这个行业,产品的竞争力,主要由电池容量、功率、安全性、小型化程度等主要产品属性决定。而这些产品属性的点滴进步,都无一能离开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来实现。
所以,研发费用的高低多寡,可谓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其对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的能否在行业内确立,有几乎决定性的影响。
何况,华宝新能源的研发费用距离安克创新居然有4.9亿的天量差距,那又要对应多大的技术差距呢?
所以,华宝新能源研发投入持续严重不足,可能在未来会影响其产品的竞争力,进而对其长期盈利能力构成负面影响。
5、主要产品结构单一,主要销售渠道单一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宝新能源约80%的营业收入,都持续来源于便携储能产品,另有约20%的营业收入持续来源于与之配套使用的太阳能板,产品结构高度集中。
这样单一依赖一种产品的经营方式,一旦遇到市场需求或者技术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华宝新能源的持续经营和盈利都产生重大影响。
比如车载电源的技术取得重大进步,或者是其他类型电池的技术取得重大进步,都可能对华宝新能源目前的锂电池户外电源产生替代效应,从而严重影响其营业收入和利润。
另外,从销售模式来说,华宝新能源超过85%的营业收入来自于线上,主要是通过亚马逊雅虎等电商平台实现的,销售渠道也过于单一。
如遇电商平台发生变故,比如封号或者冻结货款等,华宝新能源可能难以仓促间应变减损,毕竟“船大难掉头”。
6、过于依赖美国和日本等单一海外市场,贸易摩擦或对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招股书显示,美国和日本等海外市场,2021年的销售占比分别达到48%和35%,属于主要销售市场高度集中。
据此,华宝新能源存在过于依赖单一市场的风险,一旦遇到贸易摩擦,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比如自2019年9月1日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部分产品开始实施301 措施,加征附加关税15%,该产品加征后关税税率为18.40%。另外,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也征收附加税25%。
凡此种种均表明,贸易摩擦对华宝新能源主要海外市场的盈利极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7、质量问题曾受到投诉,如在海外市场也遇到质量问题索赔,可能会对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据招股书显示,有官方机构出具了证明,证明其在报告期间未收到过对华宝新能源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
本着一切从善意出发,可以选择相信这份证明的真实性。但是,一部分机构未收到过质量投诉,不代表另一部分也没有收到过。
经过百度查询得知,黑猫消费者平台就收到过匿名用户关于“电小二充电宝正常使用时爆炸”的质量投诉,而且投诉就发生在报告期内的2021年11月18日,网上具体情形的截图如下:



虽然因为缺乏更多信息,而无法直接给出孰是孰非的倾向性判断。但是这并不妨碍就此进行合理的思维发散。
比如,如果在海外市场发生类似的质量投诉,是否会影响到品牌形象和产品销售?
再比如,如果上述质量投诉万一不幸被证实成立或认定成立,是否会产生消费者巨额索赔,以及大批量产品被召回?这些损失可能会多大程度影响盈利?
考虑到美国等发达国家,成熟的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的本国立法,以及活跃的维权律师群体,这样的风险不宜简单用“绝不可能发生”来断然否认。
无独无偶,百度搜索结果显示:深市质华市监罚字[2018] hk00094 号,关于电小二的产品锋6-5000移动电源曾经抽查不符合“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
具体情况是:2018年2月12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华宝新能源下属子公司——电小二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GB31241-2014)(以下简称《安全要求》)的1项质量标准,但新修订的《安全要求》已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上述该项质量标准已不再适用,且电小二在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后积极联系客户召回,符合依法减轻处罚的情形,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稽查科(稽查大队)对电小二处以“没收锋6-5000移动电源产品59台,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11,540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处罚。2018年3月8日,电小二已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41,540元。
针对上述投诉及处罚,保荐机构应对华宝新能源产品的质量、特别是安全性作进一步核查及披露。
二、多项财务数据异常:毛利率过高但研发费率过低、营业收入猛增关税却大减、以销定产却突击增加大额存货
1.毛利率过高、但研发费率过低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宝新能源持续坐拥行业最高的毛利率,详见下表:

但研发费用却持续垫底。比如2021年,华宝新能源毛利率比行业平均水平高出1/3,但研发费率却只有行业平均水平的一半,而研发费用的绝对数额比安克创新更是少了4.9亿元,详见下表:

这一现象与其所在行业的技术环境严重不符:便携储能产品技术含量高,更新迭代快,技术研发投入压重影响到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为什么华宝新能源如此少的研发投入却能维持如此强大的产品竞争优势,进而保持如此高的毛利率?
据此,其过高毛利率缺乏合理性。
2.营业收入猛增、关税却大减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营业收入从2020年的10.7亿上升到2021年的23.2亿,上升了116%;但关税却从2020年的298万下降到2021年的96万,下降了32%。
按照华宝新能源的业务流程,以美国市场为例,产品在美国口岸进口时就要缴纳关税,然后在产品出售时确认营业收入。
所以,其出口到美国的货物,都要缴纳关税,然后除了卖掉的,剩下的都变成了存货。
一般来说,如果忽略短暂的清关时间,如果存货和关税税率都没有减少的情况下,那么营业收入增加,关税税额也应该增加。
实际上,便携储能产品的关税税率,从2020年2月起,由18.4%减少到10.9%。
而太阳能电池板的关税税率,2020年9月由0恢复至25%。
考虑到便携储能产品营业收入占比80%,而太阳能电池板占比20%,计算得出,可以认为2021年的总体关税税率仅有-2%的下跌。
而2021年的存货,却比2020年有了4.31亿的增加,这些增加的存货,在进口过程中都是要缴纳关税的。这些增加的关税,完全可以覆盖因关税税率减少而减少的关税,而且还绰绰有余。
所以按照上述推算,因为2021年的营业收入和存货都有大幅增加,2021年关税税额应当比2020年也有所增加。这与财报中的关税税额反而减少不符。
据此,华宝新能源的营业收入、存货数据与关税数据的匹配性严重不足!
3,以销定产、却突击增加大额存货
招股书显示:华宝新能源一直执行以产定销的政策,但是2021年却突击增加了4.31亿存货,存货因此达到6.3亿,其中主要是库存商品,具体明细如下:

便携储能产品的更新迭代较快,随着更高性能产品的不断退出,原有存货的售价会不断降低,减值损失会不断增加,甚至最后出售都会面临困难。比如招股书中提到的100wh以下的便携储能产品,售价从2019-2021一路下滑。
所以突击增加大额存货,既与公司既定的以产定销策略违背,又容易因为产品技术更新迭代而造成存货减值损失,对其合理性存疑。而且在境外的存货,存在监盘上的困难,在途物资更是无法监盘,也容易产生差错空间。
据此,对于存货数值的合理性也存在疑问。
综上,上述这些数据之间存在种种矛盾之处,所以对这些异常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存疑。
三、报告期间大额现金分红,募投资金用途缺乏合理性及必要性
招股书显示,在报告期内,华宝新能源共发生过4次股利现金分红,分红金额合计1.32亿元。
这一巨额分红,既相当于2021年研发费用的2倍,也超过了本次IPO募投中补充流动资金的1.27亿。
比如2020年的分红高达9700万元,而当年净利润的增长率也高达541%。面对净利润如此巨幅的增长,简直奇货可居,为什么股东却宁可把利润分掉,也不愿意投入到如此赚钱的业务中去扩大再生产?
难道控股股东还有利润增长更快的其他项目在手?还是他们更了解真实情况?
同时华宝新能源又清醒的认识到“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只能依靠自有资金等”,直到寄希望于本次IPO募投所需资金。
一方面明确表示缺钱,另一方面却持续大额现金分红,报告内期内分红资金是否用于体外循环有待保荐机构的进一步核查。
本次IPO,华宝新能源拟募投6.76亿用于下列项目:

但逐一分析,就可以发现部分募投项目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存在不足。
首先,对于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而言,一味投资增加产能,新增的产能可能无法得到消化。
对于全球市场占有率仅为5%的华宝新能源,2021年已经感受到了产品滞销的端倪,不得不进行降价促销,并造成了净利润的增长放缓。
而此时对产能的需求也仅略微超过实际最大产能约1%。完全没必要再投资2个亿去大肆扩大产能。
此外,当前美国和日本的人口数量均处于下行趋势,户外活动的惯也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所以当前主要市场的总体需求没有明显增长。新增加的产能,就需要抢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
而华宝新能源的研发投入还很薄弱,并没有技术上的明显优势,有足够的能力从竞争对手虎口夺食吗?按常理,其难以快速扩大市场份额来消化新增产能,所以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存在不足。
其次,对于品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了实施各类数据分析模型和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公司的品牌运营工作,属于辅助性质的项目。

为此居然要花2.5亿,这可是华宝新能源将近1年的净利润啊,主要用来买地,买软件和雇佣开发人员。尤其是买软件居然花费了0.55亿元。
究竟是什么软件如此昂贵,还是仅仅用作募资的理由?加上开发人员薪酬,都已经接近1个亿了。
这样的投资项目,股东的投资回报又如何实现?确有必要吗?
对于补充流动资金1.27亿项目,虽然单独就项目本身而言,并无不合理,但却因为华宝新能源上市前突击大额分红1.35亿,而被动变得不合理。连流动资金都缺乏了,却依然还要大额分红,这真的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