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周杰,男,1984年2月出生,住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淘股吧]
韩海龙,男,1988年2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4月7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周杰、韩海龙控制使用“周杰”证券账户等46个证券账户(以下统称为账户组),采取多种手段影响“朗迪集团”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共获利48,804,951.92元。

操纵期间共计104个交易日,账户组93个交易日参与交易。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23日为建仓时段,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为拉抬时段,2020年2月17日至4月7日为出货时段。
操纵期间,账户组竞价买成交36,600,040股,成交金额579,083,266.49元;买成交量占市场买成交量超过10%的有44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28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6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4个交易日,超过50%的有1个交易日;47个交易日买成交量排名第一。账户组竞价卖成交36,600,040股,成交金额628,906,814.94元;卖成交量占市场卖成交量超过10%的有32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5个交易日;45个交易日卖出成交量排名第一。2020年2月3日至3月13日,账户组持股占流通股比例均在5%以上,2020年2月14日持股占流通股比例最高,达到7.52%。综上,账户组具有资金优势、持股优势。
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拉抬时段内,账户组以不低于市价申买量占该时段账户组同向总申买量平均达71.81%,同期账户组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平均达25.76%。
操纵期间,周杰、韩海龙典型操纵手段如下:
一是盘中连续买卖拉抬价格。操纵期间,账户组在12个交易日22个时间段的交易中存在盘中拉抬行为。如2020年2月14日14:39:10至14:41:35,账户组累计买成交36.49万股,成交金额813.9万元,账户组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70.83%,账户组时段内成交均价高于拉抬前一笔市场价2.99%。该时段股价上涨5.64%。
二是盘中连续买卖封涨停。操纵期间,账户组在4个交易日存在盘中封涨停行为,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日均达201.27万股,2020年2月12日,账户组涨停价申买量占市场涨停价申买量的比重最高,达到45.49%。
2.对倒交易
操纵期间,账户组在52个交易日存在对倒交易,其中,有6个交易日对倒量占市场成交量超过10%,2020年1月2日对倒占比最高,达到15.28%。
3.虚假申报
2019年12月3日9:23:30至9:30:59,账户组申买16.30万股,占同期市场同向申报量50.05%,撤单8.17万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50.12%。当日剩余交易时段,账户组申报全部为卖单,累计成交12.86万股,成交金额299.65万元。
2019年12月6日14:36:20至14:36:34,账户组申买21.14万股,占同期市场同向申报量90.92%,撤单17.94万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84.86%。当日剩余交易时段,账户组申报全部为卖单,累计成交2.75万股,成交金额30.48万元。
2020年1月22日9:16:50至13:15:36,账户组申买68.48万股,占同期市场同向申报量39.80%,撤单40.50万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59.14%。当日剩余交易时段,账户组申报均为卖单,累计成交7.6万股,成交金额93.10万元。
2020年2月7日开盘可撤单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申买59.68万股,占同期市场同向申报量79.30%;开盘可撤单期间撤单33万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55.29%。当日该股开盘价涨幅5.69%,明显偏离板块涨幅。开盘后账户组反向卖出成交1,429,177股,成交金额25,546,093.04元。
综上,周杰、韩海龙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朗迪集团”,并实施对倒交易、虚假申报,操纵意图明显。
$朗迪集团(sh60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