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裁判文书显示,老人名叫苏玉甫,1953年生人,在广州独居。2017年3月22日,她与中信建投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后者为她提供了6600万元的总授信额度。

  

  根据双方约定,当苏玉甫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130%并在最低线110%以上时,账号进入追保状态,应在T+1日之内追加担保物,否则,中信建投有权于T+2日启动强制平仓程序。若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线110%,中信建投有权立即启动强制平仓程序。

  截至2018年2月1日,苏玉甫已经使用了3335.5万元的融资额度,但当天其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跌至128%,中信建投分别在2月1日和2月2号两度通知苏玉甫,要求转入担保物或偿还融资融券负债,以保证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45%。

  不过,直到当年2月5日,苏玉甫仍未能追加担保物或偿还债务,维持担保比例最终跌破110%,中信建投随即对苏玉甫信用账户内股票进行强制平仓,强平后,苏玉甫部分融资融券债务尚未清偿。

  根据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的裁决,苏玉甫仍需向中信建投偿还融资本金1026.4万元和逾期利息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