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定价方案
展开
为切实打好我市污染整治攻坚战,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任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现场检视督导练江综合整治的签报》“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适当调整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健康可持续运营”和汕头市委办公室《督办通知》“考虑群众实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实施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要求,中心城区拟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规定的“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是在合理补偿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及污水收集泵站管养成本基础上,考虑企业税收制定。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为居民与非居民两类,按照“居民类调整幅度小于非居民类”的原则适当调整,拟调整定价方案如下(二选一):
方案一:调整幅度居民类30%,非居民类42.9%
居民类由现行1.00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调整为1.30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由现行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方案二:调整幅度居民类40%,非居民类42.9%
居民类由现行1.00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调整为1.40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由现行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影响分析:两个方案在考虑保障污水处理企业(含污泥、管网泵站管养)能够可持续运营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承受能力。在两个方案测算中,主要考虑补偿成本,适度控制调整居民类污水处理收费水平;非居民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幅度略高于居民类,是为进一步加大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有力条件。区别在于方案一对居民类的影响较小。
本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770号)规定的“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是在合理补偿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及污水收集泵站管养成本基础上,考虑企业税收制定。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为居民与非居民两类,按照“居民类调整幅度小于非居民类”的原则适当调整,拟调整定价方案如下(二选一):
方案一:调整幅度居民类30%,非居民类42.9%
居民类由现行1.00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调整为1.30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由现行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方案二:调整幅度居民类40%,非居民类42.9%
居民类由现行1.00元/立方米(按用水量计)调整为1.40元/立方米;非居民类由现行1.40元/立方米调整为2.00元/立方米。
影响分析:两个方案在考虑保障污水处理企业(含污泥、管网泵站管养)能够可持续运营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社会承受能力。在两个方案测算中,主要考虑补偿成本,适度控制调整居民类污水处理收费水平;非居民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幅度略高于居民类,是为进一步加大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有力条件。区别在于方案一对居民类的影响较小。
关联的话题与分类
声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发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倡导理性交流,远离非法证券活动,共建和谐交流环境!
2017年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粤东地区一些地市在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作不细、不实,群众意见很大。汕头市潮阳区垃圾处理设施三年三次变更选址,至督察组进驻时仍未开工,导致区域垃圾无序堆放,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地方在处理群众环境诉求时,态度消极、久拖不决,常常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督察情况时指出,汕头、揭阳两市长期以来存在等靠要思想,练江治理计划年年落空,应于2015年底建成的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3个污泥处置中心、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等无一建成,每天约6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
今年5月15日,广东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时称,针对“汕头市潮阳区垃圾处理设施三年三次变更选址,至今仍未开工,区域垃圾无序堆放,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汕头市基本完成2017年年度整改任务,其余整改任务完成期限为2018年年底。
6月15日,正在广东省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第五督察组在汕头市实地督察,发现该市潮阳区和平镇练北村、临崑上村的练北大坑黑臭极其严重,生活污水直排。铜盂镇草尾村河涌有大量生活垃圾,餐馆废水直排。
在汕头市谷饶镇大坑村河涌,督察组还发现工业废弃物随意倾倒,河涌发黑发臭。现场检测发现,汕头市谷饶溪黑臭严重,溶解氧仅为0.05毫克/升。谷饶镇生活污水直排谷饶溪,工业污染严重,谷饶污水处理厂仅配套建设1.14公里管网,直接从谷饶溪抽水处理。
检测还发现,官田水西岸水溶解氧0.13毫克/升,东岸溶解氧0.11毫克/升。沿岸100多米填埋了大量生活垃圾。在李仙村农田旁,还堆放了大量的电子垃圾、焚烧过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
“我去过全国许多地方,还没有看到过如此黑臭的水体。在汕头,还有没有干净的水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对当地官员说,大量电子垃圾被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被填埋,对土壤和地下水会造成严重污染,非常可怕。“练江流域的垃圾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在16日上午召开的汕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说明会上,与会者用“触目惊心”“惨不忍睹”“”“令人痛心”“乱象丛生”“大开眼界”来形容所见到的景象。
“生活垃圾和污水基本上没有收集、没有处理。”汕头市委书记方利旭称。
他说,两年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练江综合整改工作进展缓慢,严重滞后于时序进度;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垃圾焚烧发电厂未能按时建成运营;练江支流综合整治重视不够;畜禽养殖清理不到位,零散养殖屡治不绝。
练江是汕头人民的“母亲河”。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练江水质就开始恶化,如今已成为广东省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
“作为责任主体的潮阳区、潮南区存在畏难情绪,长期存在等靠要思想。”方利旭说,练江流域存在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工艺粗放、劳动密集、设备落后且管理水平不高,加上守法意识薄弱,偷排漏排、超标排放情况时有发生。
方利旭同时表示,按照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 年),练江整治需投入约220亿元。2014年至今,财政资金仅投入28.84亿元,其中中央4.16亿元,省级19.12亿元,市级1.58亿元,区级3.98亿元。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草签《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 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0 月 20 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
布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中标、成交公
告》,确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所属的联合
体为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下称“本项目”)
中标社会资本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 2017-059 号公
告。
2018 年 2 月 5 日,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与本项目中标联合体成员广东
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社会资本方”)共同草签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 PPP
模式实施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下称“本合同”)。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项目包括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子项目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子项目,其中,镇
区污水处理设施子项目,指新建 4 个乡镇(金灶镇、西胪镇、河溪镇和海门镇)
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子项目,指新建金灶镇、
西胪镇和海门镇 3 个镇辖区内 52 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本项目
估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0,329.63 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情况
本合同由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项目实施机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中标联合体牵头人)、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联合体成员)、汕头
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中标联合体成员)四方草签。
三、重要提示
本合同目前仅为草签文本,本项目的正式合同尚需根据汕头市潮阳区政府的
通知,由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与以本公司为牵头方的中标社会资本方及项目
公司的正式授权代表正式签署,本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须以届时签署的正式合同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告显示,合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泵站、截流井、检查井、水闸、截污干管、清淤等市政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子项目特许经营则主要包括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隆都污水处理厂项目等子项目独家的实施权力和资格。
联泰环保表示,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展公司产业布局和业务规模,增强联泰环保整体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对联泰环保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联泰环保公司下设项目公司澄海水务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正式的《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及各子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据悉该项目静态投资约27.71亿元,动态投资约29.8亿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