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写文支持兴齐眼药是因为看了我不是药神,对于这种患者急需,并且大量代购的药品,国家该支持企业快速获批,快速生产,解决患者的实际问题。而现在这药非创新药,还要独家,还要新加坡引进,这里面出什么鬼了?还在临床阶段要卖高价。如果国家药监局从患者和防治疗近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就该让多几家企业临床,两年无副作用,就快速获批,让广大患者用药。现在这种搞法,不该查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