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晚,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新的重组管理办法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将一并明确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规则衔接安排。[淘股吧]
此外,本次修订中最大看点就是支持创业板重组上市,这个是一个较大的改变。目前创业板不允许借壳上市,导致了创业板公司质量下降,放开并购重组将能够使这些创业板公司“重获新生”,从而提升创业板公司质量。因此可以说,此次重组办法的修订对于创业板来说是一个重磅利好。相关创业板壳公司的价值也有望获得提升。
选股宝通过以下条件,筛选实际具有被借壳潜力的公司:
①总市值30亿元以下:借壳成本低;
②18年净利润亏损或接近亏损,19年一季报未能扭转:主营无法维系,且没有扭亏迹象;
③上市时间大于3年:解禁完毕,也符合借壳上市基本标准;
④资产负债率尚可:壳较为干净,没有潜在风险;
⑤大股东持股比例大于15%,小于30%,不至于太分散同时谈判难度小;
⑥剔除央企国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