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业银行:
《秦皇岛市商业银行关于变更股本和股东资格的请示》(秦商银请〔2009〕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增持你行200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8500万股股份,占你行此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6.89%;同意宁波圣龙(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你行2000万股股份,合计持有5000万股股份,占你行此次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9.93%。